谷歌:欧盟版权指令将削减其45%的新闻网站流量

0
3598

较少的搜索结果使得人们不太可能与新闻媒体打交道。

目前,谷歌在欧洲正忙得不可开交。除了法国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IL)最近对其处以5700万美元罚款外,它还试图打击与欧盟版权指令相关的新立法。

这是一个有趣的案例,因为它展示了不同的立法和司法角度,而这些角度又是不同阵营里的主导观点,而且它们还有可能对整个欧洲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

所以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欧盟版权指令的第11和13条,谷歌的立场,以及45%的新闻媒体流量下降可能带来的影响。

让我们开始吧。

欧盟版权指令——不错的想法,但执行很差

正如我们多次讲过的,欧洲对个人权利和公司权利的看法与美国对它们的看法是大相径庭的。在美国,公司和个人享有同样的权利,而且谷歌的搜索结果被裁定为是“受保护言论”,而在欧洲,保护个人权利和隐私的动力则要大得多。

尽管乍一看,似乎并非如此,但版权指令都大同小异。它们都致力于保护艺术家和内容创造者的权利,比如摄影师、作家等。

具体来说,欧盟版权指令的第11条一直就被戏称为“链接税”,因为它强制新闻网站和搜索引擎支付一定许可费,以便能够显示文章片段。

这背后的意图是,确保内容的创建者看到他们可以从中获得收益。这是一个崇高的目标。我觉得自己特别有资格这么说,尤其是作为一名前记者,我目睹博客主和其他出版机构窃取了不止几条独家新闻,他们甚至连来源都懒得说明,更不用说确保我所做的工作得到了公平的补偿。

但是,目前的版权指令也没有有效地实现这一点。在其保护内容创造者权利的积极的尝试中,它最终将限制他们。同样,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像谷歌这样的网站给内容带来的流量要远远大于它所窃取的。谷歌,以及类似的网站和服务,不应该因为放大了内容而受到惩罚。

谷歌在这件事上是正确的

首先,先讲几件事情。任何经常阅读这个博客的人都知道,在对待谷歌的问题上,我从来都不会手下留情,我已经批评过它好几次了。但在这种情况下,谷歌是绝对正确的。

举个实际的例子,我为美国排名前15位的报纸《迈阿密先驱报》写过文章,但我们网站最大的访问量并不来自直接访问,而是搜索。这是因为我们的文章出现了在谷歌新闻搜索结果的最前面。

谷歌新闻并根本没有阻碍我们的流量和利润,反而放大了它们。

谷歌已经就这一规定威胁要关闭其在欧洲的谷歌新闻服务。

现在,在其发表的一篇博客中,谷歌就用数据支撑了它的这一威胁。在测试了新的版权指令合规性搜索结果后,其新闻媒体流量下降了45%。

“我们重申支持高质量新闻的承诺。然而,最近的争论表明,人们对标题和新闻片段的价值存在根本性的误解——新闻片段是人们点击链接后会看到的内容预览。将新闻片段的长度减少到几个单独的单词或简短的摘录,将使消费者更难发现新闻内容,从而降低新闻出版商的整体流量。”

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每年,我们都要进行数以万计的搜索实验。而我们最近就在欧盟运行了一个,以了解如果只能显示链接、非常短的标题片段,并且没有预览图像,那么拟议的第11条可能带来的影响。所有版本的实验都给新闻出版商带来了巨大的流量损失。

即使是一个规模中等的实验(我们展示了期刊名称、URL和视频缩略图)也会使新闻出版商的流量降低45%。我们的实验表明,许多用户转而使用非新闻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和在线视频网站——这是旨在支持高质量新闻的立法无意中造成的另一个后果。随着用户不断寻找其他查找信息的方法,谷歌的搜索结果甚至增加了。

以下是来源于9to5google网站的一个截图,它显示了分割测试的测试结果,正如你所看到的,版权指导合规性新闻片段现在与谷歌SERPs显示tweet的方式十分相似。

这绝对不是欧盟版权指令的本意:大幅降低公民与新闻的互动。尽管谷歌可能受到诋毁,但它的市场份额使其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谷歌是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名义上的搜索引擎。它所占的份额如此多,以至于变成了一个用于搜索互联网的动词。如果谷歌的新闻流量下降了45%,那么这表示很大一部分人都不再浏览新闻了。

在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人们不应该较少关注新闻媒体事件。

第13条简介

对于美国人和美国公司来说,第13条可以说是版权指令中最陌生的部分。这是因为在美国,遵循的是《通信规范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第230条的规定,该规定为企业和平台提供了免受第三方发布的任何非法或非法内容起诉的豁免权。

这就是为什么像Alex Jones这样的人可以在Twitter和Facebook上活跃多年——他们不需要为他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负责。

这在欧盟是行不通的,因为第13条规定,托管盗版或非法内容的平台应对上述内容负责。

谷歌表示:

“在帮助版权所有者识别和控制其内容的使用方面表现合理的公司不应对用户上传的任何内容负责,就像电话公司不应对对话内容负责一样。我们承诺保护内容,但我们需要版权所有者在这一过程中给予合作。最终文本应明确,版权所有者需要提供内容参考文件,以及带有关键信息(如链接)的版权声明,以便平台能够识别和删除侵权内容。”

这一切最终如何结束,取决于欧盟议会及其其他管理机构能否在措辞上达成某种折中。不幸的是,就像GDPR和其他类似的立法一样,人们似乎并不总是关注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一些更不可预见的后果。

不管怎样,现在所采用的方式预示着灾难即将到来。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